今年1月1日起,《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。2月9日,成都市二、三圈层区(市)县正式启动电动车集中上牌工作,继新都区、龙泉驿区、崇州市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启动之后,今日,双流县、新津县、彭州市、都江堰市、蒲江县也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。至此,已有9个区(市)县启动了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。
双流
双流县上牌点位共17个,其中综合上牌点位5个,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;其余12个点位负责临时通行证的核发。综合上牌点位:
东升街道一杆旗西路21号、23号、25号
(2)东升街道商都路301号
江街道金岛社区居委会
(4)西航港街道蜀龙街2号
公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内
新津
新津县上牌点位共13个,其中综合上牌点位1个,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。综合上牌点位:公安局: 新津县五津镇太升西街16号
都江堰
都江堰市上牌点位共9个,其中综合上牌点位1个,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。综合上牌点位:壹街区政务中心(拜水东路与问道东路交会处)
蒲江
蒲江县上牌点位共13个,其中综合上牌点位1个,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;其余12个点位负责临时通行证的核发。
彭州
彭州市上牌点位共21个,其中综合上牌点位1个,负责标准电动自行车牌证和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证的核发;其余20个点位负责临时通行证的核发。
交警提示
集中登记上牌截止日期:2015年6月30日。
标准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到综合上牌点登记上牌;超标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到各临时通行证核发点申领临时通行证,也可以到综合上牌点申领临时通行证。
收费标准
集中登记核发牌证期间申领、换领、补领电动自行车号牌及临时通行证,收费10元/辆。